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大胜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3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7.35 元,募集资金
总额 36,75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2,595.4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611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 5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3,678.5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44 号
《验资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胜达转债”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募投项目“年产 1.5 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
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7,725.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 年公开发行
可转债两次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为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大胜达”)。2021 年 12
月、2022 年 1 月,大胜达分别将原募投项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剩
余的全部资金 12,167.78 万元、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
剩余的全部资金 15,700.46 万元转出至海南大胜达新增开设的“纸浆模塑环保餐
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胜达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 60% 股权的议案》,将
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 22,862.13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简
称“海南大胜达”)60%的股权。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将在浙商银行
杭州萧山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2,862.13 万元转入大胜达银行账户用于支
付四川中飞转让款后,于 2022 年 3 月将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资金对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募集资金累 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入本次募集 入募集资金
计投入金额 余额 投入进度
资金金额 金额
年产 3 亿方纸包装制
品项目
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
箱技改项目
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
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购买四川中飞包装有
限公司 60%的股权
合计 86,273.96 88,577.82 80,144.26 9,402.36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目前,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车间厂房已经建
设及主体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主体设备的调试和辅助设备的安装工
作。公司预计一期工程最快于2023年7月竣工,届时项目一期将先投入试生产。
海南大胜达实际取得项目二期土地(海口市云龙产业园D0202-2地块)的时
间为2022年10月,供地进度较慢,导致项目二期主体厂房的土建工作启动时间
较原定计划晚了半年以上,目前二期车间仍处于主体厂房建造施工阶段;建设
期间,当地还出台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新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和提交审批,也
导致工期延长了约两个月;此外,2022年海口市因外部因素存在港口停运、物
流受限的情形,项目地附近电力设施基础配套进度未达预期,也导致本项目的
建设速度放缓。受到上述各种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
能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滞后较多。
根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及后续规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
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项
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
具有不确定性,保荐机构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纸浆模塑环保餐具智能
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该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内
容实质性改变。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胜达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曾文倩 汤毅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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