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独立意见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于 2023 年 6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
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主业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
“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通过与西藏昌都市本地国有企业的合作进入西
藏新能源市场,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参股公司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参股公司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 联 青 温 步 瀛 许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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